汉寿县自然资源局:加强临时用地管理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
2023-11-29 16:01:3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| 编辑:彭炼 | 作者:高永晶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000

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,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,临时用地规模也持续扩大。为服务县域重点项目建设,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多举措,加强临时用地管理。

一是提前介入,全程协办。临时用地选址应遵循“节约集约用地、严格保护耕地”的原则,基层自然资源站所可提前介入,在满足施工条件、交通距离等条件前提下,协助申请单位科学合理选址,可利用非耕地的,不占用耕地,可利用劣质耕地的,不占用优质耕地。对预制场、拌合场等容易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在耕地上选址。同时临时用地规模应与主体项目规模相匹配,严防随意扩大临时用地规模,造成土地资源浪费。 

二是强化批后监管责任。建立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系统,及时填报临时用地的批复、坐落、用途和矢量数据等,动态掌握每宗临时用地情况,对快到期项目应及时提醒申请单位,做好后续延期或复垦准备,对复垦到位并验收通过项目应及时销号,退还复垦保证金等。同时,加强对临时用地日常巡查,凡发现超面积使用临时用地的,要依法查处;发现改变临时用地用途、性质和位置的,要及时予以纠正,拒不纠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。 

三是监督落实土地恢复责任。为有效落实土地恢复责任,申请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《土地复垦方案》,明确复垦方向、复垦措施、工程量测算、投资估(概)算测算、工作计划安排等,并根据复垦方案测算复垦费用交纳复垦保证金,复垦保证金可由银行、申请单位和政府部门三方共同设立的资金共管账户管理,防止资金私自挪用。临时用地到期后,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,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,由有关政府部门代为组织复垦,土地复垦费支付给复垦任务承担单位。对拒不履行恢复义务方,可将其纳入诚信“黑名单”,并提交相关信用信息平台,对其实施联合惩戒。

该局为支持长益常高铁、益常高速复线等重点项目建设、配合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需要,已审批临时用地20多宗,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。

一审  李   俊

二审  朱自刚  曹亚玲  童忠平

三审  张智峰  全海波

责编:彭炼

来源:汉寿县自然资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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